活跃于我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铁桥林场的林木盗窃团伙盗窃苗木约40万株,且盗、运、销一条龙,将盗得的林木异地出售。该案被我省森林公安部门定性为特大盗窃苗木案。2月21日,省森林公安局通报称,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瑞、薛永兵等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
经调查,2011年3月底至4月初,刘瑞、薛永兵等人雇用和顺县阳光占乡的张玉峰等13人到铁桥林场孟岩沟育苗基地大肆盗窃油松树苗,并以每株0.25元的价格出售给昔阳县沾尚镇沾尚村的郑宝柱。
经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刘瑞、薛永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玉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郑宝柱犯掩饰隐瞒所得罪和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