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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每年用1000万元补助生态公益林

2004-09-13 00:00  来源:新华社
江西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启动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各市、县也应根据财力,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公益林补助资金。
  位于赣南的上犹江水力发电厂是我国“一五”重点建设项目,当时水库设计使用寿命100年,使用50年时需清淤。但由于与电厂配套建设的犹江林场积极培育、保护水库周边森林,入库泥沙少,预计水库到2107 年方需清淤。这意味着周边森林至少延长了水库使用寿命50年,还节省清淤费及停止发电的损失8000万元。而根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规定,国家严格控制犹江林场采伐额,林场产值逐年下降,现已负债800多万元,职工生活极为艰苦。
  像犹江林场“水库延寿50年,林场负债800万”这类普遍发生在生态公益林身上的怪事,今后将在江西逐渐消失。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公益林纳入公共事务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将按照政府投入与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已纳入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试点范围的公益林,要保持稳定,补助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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